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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灌水 作品
众所周知“龙抄手”是一位专长深挖华语乐坛涉嫌抄袭歌曲的著名网友。小生虽也写过一篇张信哲新歌《说谎》了,酷似天空之城的文章赚点眼球,但是论专业程度与龙抄手来比可真是难以望其项背。但是小生的记忆力再不好,自己写过的文章却总还是不会搞错的。于是在今天上网时我才发现,我终于有资格也做一回影评界的龙抄手了!
今天无事上网搜了一下自己的文章,没想到笔者在大电影2北京华夏放映厅观影后于
2007-12-7 13:54:00YES电影论坛http://www.yesdianying.com/dispbbs.asp?boardID=4&ID=26399&page=3
首发的影评《大电影2》:做个阿甘才快乐!被人冒名投稿发表在了12月30日厦门晚报第17版:娱乐周刊|电影版
http://www.xmnn.cn/dzbk/xmwb/20071230/?pageStart=11&pageEnd=20¤tpage=11
看到自己的文章让人冒名顶替真的是有些气愤,更让人好笑的是抄袭者无畏的发扬着天下无贼中笨贼的优良传统,技术含量统统的不要,从文章题目到标点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全盘拿下,(当然笔者的名字水生灌水被抄袭者选则性痴呆的忘了)虽然笔者只是一个非著名影评人,还是自封的,呵呵。但是笔者在网上本着原创的精神进行辛苦写作,虚荣心不能免俗,还是小小有一些的,这个抄袭者这样粗糙拙劣的冒名顶替手段让小生自觉得发现他都没什么成就感,也忒伤人自尊了!
但是事情还没完,笔者又抽空用了十分钟在厦门晚报上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厦门晚报上2008年一月六日棒子老虎鸡和1月13日蓝莓之夜的两篇影评署名也是抄袭笔者文章之人的名字,而碰巧这两篇文章正好分别抄自两个笔者相识的影评人,所以小生一看便知。
事到如今事情的情况昭然若揭了,无非就是两种情况,其一就是厦门晚报的编审不严,让抄袭者接二连三的钻了空子。其二就是以上冒名顶替的影评所署笔名是厦门晚报写稿所用的通用名,其刊影评均为网上摘得,然后用统一的笔名替换掉原作者的署名。
笔者认为厦门晚报的名头不可谓不亮,其报在网上有影印版和电子版,发行不可谓不正规。然而上言二事若果如其一笔者还尚可理解。如果如笔者猜的第二种,那么厦门晚报就大可不必如此了,文章之前加个引自某某网,查正后属上作者真实的名子也就罢了。其实上网的朋友都是很豁达的,经费紧张没稿费寄个样刊也成,连寄样刊的钱也省了的话在文章上署个名总是应该的吧。咱再豁达也还没做到让自己所生的“儿子”认别人做爹的地步吧。
总之笔者是真心希望厦门晚报能够越办越好,在这个网友们自发转贴都严格自觉自律暑名的时代.尽可能做到让读者读到更多原创作者的文章。本文纯属笔者一时愤起,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做为炒作,投诉,契税
证明及财务报销凭证之用途......特此声明.
众所周知“龙抄手”是一位专长深挖华语乐坛涉嫌抄袭歌曲的著名网友。小生虽也写过一篇张信哲新歌《说谎》了,酷似天空之城的文章赚点眼球,但是论专业程度与龙抄手来比可真是难以望其项背。但是小生的记忆力再不好,自己写过的文章却总还是不会搞错的。于是在今天上网时我才发现,我终于有资格也做一回影评界的龙抄手了!
今天无事上网搜了一下自己的文章,没想到笔者在大电影2北京华夏放映厅观影后于
2007-12-7 13:54:00YES电影论坛http://www.yesdianying.com/dispbbs.asp?boardID=4&ID=26399&page=3
首发的影评《大电影2》:做个阿甘才快乐!被人冒名投稿发表在了12月30日厦门晚报第17版:娱乐周刊|电影版
http://www.xmnn.cn/dzbk/xmwb/20071230/?pageStart=11&pageEnd=20¤tpage=11
看到自己的文章让人冒名顶替真的是有些气愤,更让人好笑的是抄袭者无畏的发扬着天下无贼中笨贼的优良传统,技术含量统统的不要,从文章题目到标点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全盘拿下,(当然笔者的名字水生灌水被抄袭者选则性痴呆的忘了)虽然笔者只是一个非著名影评人,还是自封的,呵呵。但是笔者在网上本着原创的精神进行辛苦写作,虚荣心不能免俗,还是小小有一些的,这个抄袭者这样粗糙拙劣的冒名顶替手段让小生自觉得发现他都没什么成就感,也忒伤人自尊了!
但是事情还没完,笔者又抽空用了十分钟在厦门晚报上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厦门晚报上2008年一月六日棒子老虎鸡和1月13日蓝莓之夜的两篇影评署名也是抄袭笔者文章之人的名字,而碰巧这两篇文章正好分别抄自两个笔者相识的影评人,所以小生一看便知。
事到如今事情的情况昭然若揭了,无非就是两种情况,其一就是厦门晚报的编审不严,让抄袭者接二连三的钻了空子。其二就是以上冒名顶替的影评所署笔名是厦门晚报写稿所用的通用名,其刊影评均为网上摘得,然后用统一的笔名替换掉原作者的署名。
笔者认为厦门晚报的名头不可谓不亮,其报在网上有影印版和电子版,发行不可谓不正规。然而上言二事若果如其一笔者还尚可理解。如果如笔者猜的第二种,那么厦门晚报就大可不必如此了,文章之前加个引自某某网,查正后属上作者真实的名子也就罢了。其实上网的朋友都是很豁达的,经费紧张没稿费寄个样刊也成,连寄样刊的钱也省了的话在文章上署个名总是应该的吧。咱再豁达也还没做到让自己所生的“儿子”认别人做爹的地步吧。
总之笔者是真心希望厦门晚报能够越办越好,在这个网友们自发转贴都严格自觉自律暑名的时代.尽可能做到让读者读到更多原创作者的文章。本文纯属笔者一时愤起,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做为炒作,投诉,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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